早期人工流产是指妊娠12周以内用人工的办法中止妊娠。这个时期的特点是胎儿较小,骨骼没有发育或不坚硬;子宫体不太大,子宫肌层厚,胎盘尚未形成等。所以,施行早期人工流产,胎块容易从子宫壁剥离和从子宫颈口排出,故手术时间短,出血少,受术者痛苦小。常用的早期人工流产有负压吸引和钳刮术两种。
不宜做人工流产的情况:
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产。但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作人工流产。
<上一页12下一页>1)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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