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根据药物对胎儿的毒性作用,将分成以下5大类型(A、B、C、D、E)
一)A类和 B类药物 对胎儿未见有明显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属于这类的药物有维生素B族、维生素C、叶酸、维生素E。
许多人把维生素当成安全药、营养药,但维生素能致畸胎则往往被人们忽视。
维生素A可破坏胎儿软骨细胞导致骨路畸形、指趾畸形、腭裂、眼畸形、脑畸形;维生素D使胎儿血钙增高,易致胎儿智力发育低下。据报道,孕期内大量服用维生素C、B也可致畸胎。因此,即便这些看似安全的药,孕妇应用时也要掌握适应症和剂量疗程。
二)C类药物经动物实验证实对胎儿有一定的致畸作用,但在人类因为无对照试验,在怀孕期间应该谨慎使用的,属于这类的药物有很多,如雷米封、利福平、庆大霉素、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
三)D类和 X类药物 在动物实验和人类均有明确的致畸作用,这类药物尤其是X类药物,在怀孕期间应绝对忌用,简单分类为:
1)抗生素最为多见,有氯霉素、四环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陛、多粘菌素E、多粘菌素B、万古霉素、磺胺类、利福平、雷米封等。以四环素为例,常规剂量就可致胎儿牙齿、骨路发育不良、牙釉质缺损、灰色牙、棕色牙或黄色牙及短肢畸形、先天性白内障等, 大剂量还可诱发致命的肝脂肪变性。
2)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非那西丁,孕妇用后很可能造成胎儿的骨路畸形,神经系统或肾脏畸形,有的导致新生儿溶血引起头部血肿等出血倾向。
3) 镇静安眠药如安定可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眠尔通致胎儿发育迟缓,先 天性心脏病;巴比妥类引起指趾短小、鼻孔通联。
4)激素类如雌激素造成上肢短缺,女婴阴道腺病,男婴女性化。孕激素可造成女婴男性化,男婴尿道下裂。考地松可致无脑儿、兔唇腭裂、低体重畸形。甲状腺素也可致畸形。
5)降糖药如优降糖、达美康、甲苯磺丁脲等可导致胎儿畸形或死亡。
6)抗疟疾药如、氯奎、阿的平等可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神经损伤及 血小板减少。
7)抗癌药环磷酰胺导致四肢缺损、腭裂。
8)抗精神病药氯丙嗪会造成视网膜病变。
9)抗癫痫药苯妥英钠致手指畸形、胯裂;抗过敏药扑尔敏、苯海拉明能引 起肢体缺损。
10)避孕药能造成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及肢体短缺。
当然,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或毒性作用,除了药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还与用药时的怀孕天数和用药的剂量及持续用药的时间有关。
一般来说,受精卵形成后的最初2周,医学上称为“胚囊期”,此期主要是细胞处于分裂和增殖期。在此期间受到毒性物质如药物的影响,往往引起胚囊的死亡,导致流产。从怀孕后4周(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胚胎开始进入器官分化形成阶段,至怀孕第1 2周,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如在此期间药物以及不良环境因素等往往可造成胎儿的畸形。怀孕12周以后,受药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影响,主要是引起胎儿生理功能的异常。此外,怀孕期间使用药物的剂量和用药持续的时间亦是影响 胎儿的重要因素。